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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个“小金库”从何而来?
省纪委昨日发布2010年四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2010年,四川全省党纪政纪处分5270人,其中市厅级13人、县处级239人;查出“小金库”847个,涉及金额1.75亿元……(2月12日华西都市报)
847,这个数字让人不寒而栗!众所周知,“小金库”虽“小”,但危害极大,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公款沦为“私房钱”,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曾三令五申严禁私设“小金库”,一是说明“小金库”现象颇“顽”,二是说明它危害甚大。
我省历来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并在全国率先建立自查自纠责任承诺制度,各单位分别与纪检机关和财政、审计部门签订“小金库”自查自纠承诺书,并严格责任追究,为何还有这么多人“顶风作案”?
笔者认为,“小金库”之所以成为顽疾,主要还是缘于它的隐蔽性之特征,要彻底治理小金库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要常抓不懈。首先,要加强教育。要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充分认识到它的危害。产生“小金库”实质上是一种领导行为,单位的主要领导不同意、不默许,“小金库”就产生不了,或很难产生。第二、要加大惩罚力度。要做到对私设“小金库“的行为绝不姑息,严肃处理。第三、要做到账务公开。单位账务应做到定时公开,公示,让账务常在阳光下晒晒,才不会发霉,不会腐烂。第四、要有完善的监督机制。一是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财务检查、监督力度,防范于未然,同时,大力依靠群众监督,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对举报者实行奖励,让“小金库”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