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干部任前先过法律关叫好
近日,越西县拟提请任命的24位政府部门负责人获得了该县人大常委会颁发的任命书,而此前,他们刚刚通过了该县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和任前陈述。这是越西首次在干部任命前举行的法律知识笔试和任前陈述,并将此举措以《办法》形式规定下来。(3月29日 四川日报)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要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熟悉、掌握政策法规,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当前,一部分领导干部做事情总是首先考虑自己,不考虑是否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了获得私利,不惜损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以权代法,权大于法,领导说了算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部门职责“错位、缺位、越位”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都是由于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知识欠缺所致。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使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行使权力。
从这个意义上说,越西县组织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能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更好地依法履职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依法为民服务水平,有效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
更重要的是,干部任前过这个法律关必须要逗硬才行,如果只是做样子,走过场就起不到任何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