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纪实文学] 吃串串香记

已有 1387 次阅读2007-10-13 15:52 |个人分类:纪实文学

                            吃 串 串 香 记
  

   发生这事已经有些日子了,本想把它深埋在心底或彻底地遗忘,但却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出差归来,因事需办,蓉城逗留,巧逢朋友。事毕,已是暮色阑珊,华灯初放。
  常言道:无事一身轻。来蓉一趟不易,不顺便逛逛天府广场、百货大楼、盐市口、人民商场,难免会留遗憾。当然,繁华而著名的青年路也是必逛的地方。逛得久了,走得累了,口里渴了,肚中饿了,我和朋友自然就想找个地方坐下来,恢复体力,补充能源。
  青年路服装铺子外的街檐边,一排排“串串香”摊摊,“一”字排开。每个摊子上,摆放着用细软竹签插着的一串串鲜嫩水灵的荤、素菜。小钢筋锅内,汤料沸腾着,牛油、花椒、红辣椒等调料漂浮其上,在浓烈的汤汁中翻滚,热气腾腾,香味扑鼻,令人馋涎欲滴,脚步停滞。这种“串串香”,是将洗静切好的肉食、蔬菜串在削好的竹签上,放入滚烫的汤中烫熟,然后在配好的油碟中蘸食。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麻、辣、烫”。
  “心有灵犀一点通。”我和朋友相视会心地一笑,不约而同地坐到了一张简易小桌旁。
  “大哥,来来来,坐坐坐。吃点啥子?荤素二角,味道巴士得很。”摊主是一看上去满脸老实本份相、约二十出头、1.74㎝左右的瘦青年。见来了客人,热情地打着招呼。
  “每样先来几串,吃完再说。”我和朋友馋虫涌动,有点迫不及待。
  瘦青年忙碌起来,拿了些串串放入锅里。他的动作生硬而笨拙,令我们等得有点不耐烦。
  此时,来了一少妇,“看你笨手笨脚的样子,把客人都要撵跑完,你去整其它事,我来烫”。
  少妇手脚利索,动作麻利,边配油碟,边烫串串。我们见烫得差不多,正要伸手去取时,她阻止了我们。
  “大哥,我来我来,别弄脏了你们的手。你们就只管动嘴,我烫你们吃。吃完数签签,每串才两毛,便宜得很。”
  说话中,少妇将烫好的一些串串取下,签签放在她面前,食物放入我们面前的瓷盘中。饥肠辘辘的我们,夹起食物,在油碟中蘸了蘸,连忙放进口中吞下肚,那味道简直堪比山珍海味,巴士惨了!
  少妇很健谈,边烫串串边和我们摆龙门阵。她告诉我们,她是成都人,下岗后自谋职业,在前边摆了个串串摊摊。瘦青年是她的弟弟,在前面开了个服装店,生意好得很,关铺子后闲不住,也摆了个摊摊,才开张不久。我们忙于埋头苦干,听在耳里,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渐渐地,锅里的串串越来越少,少妇面前堆的串串签多了、高了起来,看样子有四、五百根。
  吃着吃着,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可一时半会又说不出来。朋友也放慢了吃的速度,目不转睛地盯着串串签发愣。
  我终于反应过来,串串的签签有假。
  “我们没吃好久,也没吃好多,咋个有这么多的签签?”
  朋友恍然大悟,附和着说:“就是啊,我也在想,正想说”。
  “大哥,你们咋能这样说呢!都是你们吃的啊!”少妇的神情变了变,瞬间恢复了正常。
  “我们肯定没吃这么多,你的签签有问题。”朋友心直口快,声音高了起来,引得过客和旁边的摊主投来目光。
  “那你们说没吃过,行了吧?不给钱都可以。”少妇彻底地变了脸。
  “钱肯定要给,但你的签签不合适。少说也有好几百根,吃也要吃个时候。况且这么短的时间,我们根本吃不了!”朋友据理力争。
  听见争吵,瘦青年赶过来。“你们看,我的签签又软又细,百十根也只有一点点。你们没吃,那是我们吃的啊?”接着,他对少妇说:“你去忙你的,这儿的事别管,有我”。
  “我们是没吃这么多。我们说过,每样拿几串,对吧?我数了下,你的品种总共也只有10个,每样几串也不到100串。”我心平气和地说。
  “我也给你们说过,每样多拿些。每种我都拿了一、二十串。”瘦青年分辨着。
  “你好久给我们说过每样多拿些?哪个喊过你拿哪么多?”朋友愤怒地反驳、怒斥着。
  “我说了的,是你们没听见。你们想给好多就给好多,不给都可以走。”瘦青年以退为进,软中带硬。
  蓦然之间,想起了前些日子在《华西都市报》上看到的有些串串香摊主趁顾客不备,偷放签签的文章。没想到我们也遇上了。
  遇上这样的事,我不想扩大事态,尽量地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你数数”。
  数了好一会,瘦青年才抬起头来,“478”。
  “这么多!就按你说的,每种拿了一、二十串,也没有这么多啊?你硬是把我们当成外地人、乡巴佬烫嗦!”朋友吼了起来。
  “反正是你们吃的,不给那么多钱,我看你们走得了路,随便你们。”瘦青年蛮不讲理,语露威胁。
  看着眼前面目狰狞的瘦青年,最初对他的一点好感,在顷刻之间荡然无存。
  我强忍怒火,“你不愿好好商量,那我们就只有报案,让有关部门来处理了”。
  他的脸上闪过惊慌的神情,嘴上仍然强硬,“随便你报,那个来都不怕”。
  此时12315已下班,我只好拨打110。接电话的是一位女警官,声音甜甜的。在得知原因、位置、门牌号后,让我们在原地等待,不要离开。
  刚打完电话,一个中年妇人走了过来。“算了,算了,你们看给好多钱?给了走。”
  “也就是100多根签签,最多30元”,我说。
  朋友接过话,“30元都多了,最多给20元”。
  “少一分都不行”,瘦青年嚷着,中年妇人瞪了他一眼。
  “都有出门的时候,少赚点黑心钱。”朋友针锋相对。
  “你不同意,那我们就等110来处理。他们咋处理,我们咋接受。”我的态度开始强硬起来。
  眼看争吵又要升级,旁边一女摊主对我说,“大哥,紧到闹起不安逸。娃娃不懂事,别听他的,他妈说了算。就按你说的给”。
  我看了看中年妇人,她点了点头。我摸出钱,扔到桌上。
  路上,朋友不解地问:“咋个要给他那么多的钱?你的身份可以利用嘛!”
  “出门在外,安全第一,少惹事端,得饶人处且饶人,花钱免灾。职业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用来吓人未必有效。况且,有时暴露身份还会起副作用,弄巧成拙。”我解释着。
  “哎,要是没打通110,或者110又来不了,我们咋办?”朋友突然发问。
  我笑了笑,“打不通,也要装着打通了的样子。反正通没通、对方说什么,他又不知道。110来不了,那就随机应变,灵活处理。虽说没吃那么多,但我们毕竟没有亲眼看见她把签签放进去,最多也就是赊(蚀)财免灾吧!”
  “没想到你还挺会演戏的,真鬼!我服你了!”朋友半赞扬,半戏谑。
  “这不是狡猾,是智慧和艺术,也是被逼出来的经验。出门在外,有时不得不演演戏。”我头头是道,振振有词。
  “不经一堑,不长一智。”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生在尘世,活在世间,每个人都难免有受骗上当、挨宰的时候。人们在经历了一次次被骗挨宰后,才渐渐地变得聪明起来。
  唉,人哪!为了一点孔方兄,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变得面目全非,六亲不认,太可怕了!真不明白:是我不适应这个社会、还是这个社会变化得太快?!
  
                                        二OO七年十月九日——十月十日 稿
                                        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           改

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叶落知秋 2007-10-13 15:52
    气枪弹 发表于 2007-10-29 21:59:55 来源:222.208.3.*
你们做的对,就是要揭露这些昧良心的人和事!不然就没有正义了!
    老兄也是侠肝义胆之人。谢谢!
回复 气枪弹 2007-11-28 20:23
你们做的对,就是要揭露这些昧良心的人和事!不然就没有正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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