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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从
按照深圳市交警局给出的解释,该市颁布“禁电令”的理由有四:一是截至今年5月,深圳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80万辆,如果再任由电动自行车无序发展,将加剧道路资源紧张,影响交通安全;二是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三是深圳公交运力及覆盖率已能满足需求,加上本月地铁开通在即,市民出行无忧;四是深圳今年8月将承办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保障交通安全尤其显得迫切。
世间万事万物有利亦有弊。也许深圳有关部门的看法确有一定道理。但禁行电动车绝非小事一桩,它引发的弊端也不可小视:一,深圳目前拥有电动车50余万辆。它是相当多深圳人特别是打工者和郊区住户的代步工具。加上随着市区房价的攀升,到郊区买房或租房的人会越来越多。如果全靠公交车出行,不但花钱,而且容易塞车,造成上班误点。乘坐地铁虽无塞车之虞,但开行车次难以适应上班族千差万别的工作时间。何况地铁线在深圳尚有400平方公里并未完全覆盖。再说哪有骑行电动车随意方便呢?二,现在,电动车还在很多快餐店(外卖)、快递公司、物流公司、纯净水供应商等单位充作工作工具。“禁电”给他们带来的影响相对较大。这些人群有一个普遍的看法,即“禁电”就是禁“饭碗”;三,如果深圳市长期“禁电”,按50万辆车每辆1000至2000元计算,等于冻结了数亿元的资产。这些电动车何去何从?如果上述问题难以解决,“禁电”规定不可能真正得以实施。那么警力有限的交管部门如何应对如此众多的骑行者?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规定形同虚设;如严格执法,涉及面如此之广,又很可能引发民怨。这样,深圳市将处于两难境地。
在社会管理中,限和禁是两种最简单但绝非科学的管理方式。一些部门稍遇难题,很容易出台类似政策。因为这些政策的实施,涉及面太大,将改变很多人的生活,所以效果一定不会好。其实,减少电动车的安全隐患,有很多办法。从源头上从严监管制造厂家,不容许超标车出厂及销售。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电动车登记和管理体系,确保覆盖到每一部电动车。当然,广大市民也要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只有多管齐下,才能真正实现长治久安。
“禁”和“管”,虽然一字之差,但反映的是对待群众利益的不同态度。自己方便了,群众就会不方便。为了群众方便,宁愿增加自己的工作难度,这才是有关部门应取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