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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天商报》等有关媒体报道,青岛、江苏、上海等地已经或即将推出“婚礼式颁证“的新型服务试点:即把颁发结婚证书纳入婚礼一并进行。其场面相当于一场小型婚礼:颁发证书、新人盟誓、互换戒指、新人父母讲话、亲友祝福、喝交杯酒等;同时提供现场摄像服务。据悉,国家民政部将根据试点情况,在广泛征集社会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国推广。
按照当地民政部门设计这套方案的初衷,意在改变目前社会上存在的“轻登记、重婚宴”现状,并将优秀的传统婚姻文化融入婚姻登记颁证仪式的全过程。
笔者赞赏有关部门的创新思维。如果按照理想化模式,这套方案实有可取之处:一是民政部门代表国家现场颁证,使婚礼现场显得格外庄重,有利于提升新人双方对婚姻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二是这种只有少数亲友参加的新型婚礼将大大减轻新人双方及更多同事、朋友的经济负担,并对社会日益滋长的讲排场、讲攀比之风有一定的抑制作用。换言之,这种由国家民政部门主持的“婚礼式颁证”如能逐步取代传统婚宴,势必对增强国家婚姻登记的权威性和社会婚姻家庭的稳定性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但笔者感到,“婚礼式颁证”的前行之路似乎并不平坦。若要期待民众首肯,目前起码有下述疑问需要得到澄清。
疑问一,是公益事业还是新的产业链?
众所周知,全国每年大约有800万对青年男女走上婚姻殿堂,这无疑是一块极有诱惑力的蛋糕。倘若民政部门利用公权力介入其间,势必产生一个新的垄断行业。这对于社会众多靠之生存的婚庆企业、对于渴望优质服务、合理收费的广大用户、对于我国目前尚待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好消息。笔者认为,民众的疑惑是有道理的。因为同样由民政部门主管的殡葬行业,当前正以“暴利行业”的面目示人,“天价墓地”使人们有了“死不起”的感慨。民政部门在其殡葬行业现状未有大的改观之前,急于实施“婚礼式颁证”,难免使民众产生新的疑虑:在“死不起”之后,会不会又来一个“婚不起”?实际上,实施“婚礼式颁证”较早的青岛已经开始收费了:周一至周五,1200元;周六至周日,1400元。据悉,婚礼的内容可以按照嘉宾的要求调整。那样,收费价格将随之攀升。真如此,在社会攀比之风的助推下,“婚礼式颁证”的前景则不容乐观。
疑问二,是民政部门自行操作还是请婚庆公司代理?
实施“婚礼式颁证”需要一定的场地、资金作保障。因为如简单从事,与新人们的心理期望值有较大落差,则于事无补;如要庄重得体,即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若各级民政部门自行运作,一些基层部门恐有困难。若集中到某一级运作,则当事人辗转奔波,又不太可行。同时,作为政府部门之一的民政部门,每天投入大量精力去办本该属于市场的事,这本身就属于违规之举。唯一的办法,就是请婚庆公司作代理了。但这样一来,有“背景”的婚庆公司就会近水楼台先得月,独占整个婚庆市场,给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添新的不公。这更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了。
疑问三,是自愿还是必须?
答案显然应该是自愿。因为无论是婚姻法的原则还是有关结婚登记条例的规定,都不会强迫新人去参加这样的婚礼。但问题出来了。那就是我们会不会“被自愿”?比如说,对待“自愿”参加“婚礼式颁证”的新人给予特别待遇,开辟所谓“绿色通道”,而冷淡“不自愿”的新人,而使这些新人们为了满足虚荣心而“被自愿”参加。
疑问四,“婚礼式颁证”果真能抑制社会婚宴消费吗?
结婚被视为人生第一大事。倾力办一场热热闹闹的婚宴,是当下多数新人的共同选择。尤其在乡村,更是如此。要消除这延续千年的习惯,实非易事。如果真能把“婚礼式颁证”自始至终办成一项公益事业,那的确是一个破冰之举。问题是眼下,新人们如果在参加了“婚礼式颁证”之后,又不得不去举办另一个豪华的婚宴的话,那么,是不是会额外加重新人们的负担呢?其实,要革除婚礼大操大办的陋习,确实需要从现在开始,一步步做起。除了寄希望于真正把“婚礼式颁证”自始至终、实实在在办成一项公益事业外,笔者还有一个小小的建议:不妨由民政部门拟定一个“简朴婚礼”的门槛,凡符合规定的,由民政部门派员上门颁发结婚证书,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不知是否可行?
笔者的上述疑问,就算是回应民政部门的民意调查吧。在这些疑问没有完全消除前,笔者有理由怀疑:“婚礼式颁证”,能一路走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