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7)

收藏( 0 )

分享

点赞(0)

举报

0 7 5660 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2021-4-16 21:24 | 只看该作者

4月15日下午,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召开,宣布省委关于中共乐山市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省委决定,马波同志任中共乐山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彭琳同志不再担任中共乐山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蒋天宝宣布决定并讲话。市委书记马波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彤主持会议。

蒋天宝在讲话中指出,根据工作需要,省委研究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同志不再兼任乐山市委书记,马波同志任乐山市委书记。这是省委从全省工作大局和地方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出发,结合乐山实际,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蒋天宝指出,彭琳同志就任乐山市委书记五年多来,自觉担当乐山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和改革发展稳定重任,与乐山干部群众结下深厚的情谊,为夺取乐山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推动乐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蒋天宝指出,马波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四个意识”强,做到“两个维护”,熟悉党务、经济工作和基层情况,政策理论水平较高,统筹协调能力较强。思想解放、是非分明,担当精神和推动发展的能力较强,工作有韧劲,敬业务实、严谨细致,作风民主,为人正派、团结同志,亲和力较强,干部群众口碑较好。省委认为马波同志担任乐山市委书记是合适的,这充分体现了省委对乐山市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对马波同志的信任,相信在以马波同志为班长的乐山市委坚强领导下,一定能够推动乐山各项事业再上新的台阶。

就做好乐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蒋天宝代表省委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拥护省委决定。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乐山落地落实。三要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努力开创乐山“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四要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执政水平。

马波表示,我为从此成为一个“乐山人”感到荣幸和骄傲。能为乐山的建设发展出力、为乐山人民服务,我深知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省委高度重视乐山,把乐山作为全省七个区域中心城市之一,赋予了乐山重要使命。我们要紧紧依靠市委集体领导和市级几套班子的团结协作,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各级干部包括老同志及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努力把乐山的工作做好,不辜负省委的重托,不辜负乐山人民的期望。作为市委主要负责人,在今后工作中一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政治坚定、对党忠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二是昼夜兼程、苦干实干,发扬用心认真尽责、敢挺苦干实拼的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雷厉风行、紧抓快办事关乐山发展的具体事。三是开拓进取、勇争一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乐山“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四是为民服务、造福百姓,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下深水察实情、听民声,抓基层打基础。五是勠力同心、团结奋进,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汇聚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合力。六是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巩固发展乐山良好的政治生态。

张彤表示,坚决拥护省委决定,一定在以马波同志为班长的市委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抓落实、心无旁骛谋发展,确保实现乐山“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回报省委关怀、回应群众期盼,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党100周年。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赖淑芳,市委副书记高鹏凌,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杨立出席会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厅级退休老领导,一级巡视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乐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级各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在乐学校、部分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图片评论

    图片评论×

    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相关推荐

      • 1
      • 2
      • 3
      全部评论

      主题

      160

      交子

      1809

      粉丝

      3

      发消息

      生日:

      暂未填写

      所在地:

      暂未填写

      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蜀ICP备12028253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072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 2305117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川网文(2012)0025-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