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以来,内江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全面加强对医疗废物暂存、辐射安全等领域的环境监管力度,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落实医废规范暂存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对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隆昌通康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考核,开展留观病人隔离点的指导帮扶,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暂存间是否规范,消毒措施是否到位,转运台账是否建立等工作。目前,已对6家涉医废单位进行考核指导,指出需整改问题4个,未发现考核不达标的医疗机构。
深入排查辐射安全隐患。按照《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要求,组织市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对4家拥有射线装置的医疗机构进行辐射安全检查,现场检测辐射剂量是否达标,场所是否有辐射泄漏,辐射安全标识是否规范,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加强疫情医疗废物监管。严格落实疫情医疗废物“三专一及时”处置要求,加强疫情医疗废物产生、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做到第一时间对疫情医疗废物进行消毒、高温烹煮和无害化焚烧,确保疫情医疗废物“零过夜”。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安全处置疫情医疗废物44.2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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