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放,按照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内江市率先启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实时更新点位清单。结合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及各县(市、区)环境监管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各县(市、区)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制定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厘清问题症结。明确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生态环境问题、重点监管行业、重复信访投诉、重要污染源等9个方面为排查重点,坚持边查边补,将排查工作中新发现的问题点位纳入问题清单,实行动态更新,确保点位梳理全面、彻底。
全面加强排查力度。创新排查手段,成立集中排查工作组7个,通过在线监测系统、卫星地图、快速检测设备及时发现突发环境问题,采用无人机、无人船侦测的方式,对人力难以企及的点位开展排查,确保重要排查点位无遗漏。实行局领导班子排查包片责任制,采取市、县两级联动的方式,开展不少于5天时间全覆盖式集中排查,同时,在集中排查后,采用县(市、区)自查,市级抽查的方式对排查点位进行再排查,确保为控制增量、削减存量提供坚实基础。
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加强预警提示,对整改措施、整改任务存在逾期风险的,视情况制发提示函、警示函;对整改任务、整改措施逾期的,制发督办函。开展已完成整改任务“回头看”,对整改措施、整改成果进行逐一现场核对,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季调度、季通报,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对进行现场抽查核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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