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止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内江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领导下,切实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增添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和一线防控,进一步加强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全力以赴抗击疫情。
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分类管控。通过全面排查梳理,对辖区内170家医疗机构和接收医疗废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建立统一台账,针对不同的环境风险,分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饮用水水源地、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生态湿地三类监管重点。
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专人巡查。对工作要求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巡查方案,对每个医疗机构、城镇污水处理厂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信息沟通到位、要求传达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督促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疗废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日常管理,确保达标消毒后排放,从源头杜绝污染,切实保证饮用水安全;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切实加强消毒工作,结合处理工艺,采取投加消毒剂或臭氧、紫外线消毒等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加大督导力度,务求工作实效。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城镇排水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截至2月11日,为抗击疫情共出动执法人员1003人次,对重要关键点位开展现场检查467家次,执法检查共涉及医疗卫生机构347家次、城镇污水处理厂36家次、饮用水水源地14次、其他点位70家次。针对医疗机构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执法检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