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30)

收藏( 1)

分享

点赞(1)

举报

1 30 7693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2019-9-20 09:4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相关推荐

    • 1
    • 2
    • 3
    全部评论
    • 在蓉戎城人士

      来自 四川省 2019-9-20 11:10

      顶 (2)
      本帖最后由 在蓉戎城人士 于 2019-9-20 13:41 编辑

      搞了半天你是见不惯自己帖子流量不如别人,你都知道如何增加流量效率高,就赶紧让自己高效起来啊,你不用为何要禁止别人用呢?
      限制效率高的来将就效率低的,这才叫公平?


      评论图片

    • billwu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2019-9-20 11:29

      顶 (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在蓉戎城人士

      来自 四川省 2019-9-20 11:39

      顶 (1)
      本帖最后由 在蓉戎城人士 于 2019-9-20 14:09 编辑
      billwu 发表于 2019-9-20 11:29
      21世纪了, 你完全不必操心这个, 一个非常简单的程序就可以搞定, 程序设定了, 时间点到了, 在这个时 ...

      程序是执行人定的规则啊,重点是程序员如何写执行规则。每天受关注有更新的帖子都不到100个,如何强制顶100个起来?
      最热最火那几个往往是吵架贴,把吵架帖置顶,鼓励大家多吵架?如何编写甄别吵架和正常辩论的AI识别规则,才是你这个建议可行性的关键!
      而且你这套方案背后的逻辑出发点就很奇怪:让管理员来置顶帖子比板油自己顶帖子更能提升论坛价值。
      论坛的价值是什么?就是板油们意识的自由抒发;哪条内容该上去哪条内容该下来都让管理员来操作,论坛跟官方新闻网站一样了,还有什么价值。
      让管理员来决定置顶或下沉哪个帖子,说穿了,还是想通过“吃大锅饭”的统一管理方式,限制那些效率比自己高的人。

      评论图片

    • billwu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2019-9-20 10:48

      顶 (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billwu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2019-9-20 12:28

      顶 (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在蓉戎城人士

      来自 四川省 2019-9-20 11:13

      顶 (0)
      当然,提建议,而不是搞道批判,这个有进步,要支持。

      评论图片

    • 在蓉戎城人士

      来自 四川省 2019-9-20 11:16

      顶 (0)
      不过就你这个建议就事论事的说,可操作性并不强,置顶活跃度前100强。论坛一天总共才多少活跃帖子?而且最活跃关注最高的那几个一般是些什么帖子?管理员删还删不赢,还置顶?

      评论图片

    • 在蓉戎城人士

      来自 四川省 2019-9-20 11:21

      顶 (0)
      本帖最后由 在蓉戎城人士 于 2019-9-20 14:00 编辑

      要真正满足你的心愿,还是只能进行流量平权。比如我用了种种高效的方法让我的帖子流量比你的帖子高了许多,就让管理员将我的帖子强制下沉一段时间(或者反过来将你没人回复的帖子强制置顶一段时间),直到你我帖子的浏览量大致持平。

      这样你天天趟床上,也不用担心别人超过你。

      评论图片

    • 水军9号

      来自 四川省自贡市 2019-9-20 11:23

      顶 (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billwu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2019-9-20 11:46

      顶 (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billwu lv. 2

    主题

    104

    交子

    2113

    粉丝

    10

    发消息

    生日:

    暂未填写

    所在地:

    暂未填写

    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蜀ICP备12028253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072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 2305117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川网文(2012)0025-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