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19世纪20年代,成都交通规则中对于行人行走时没有特别的明确规定的。”成都档案局政策法规处调研员姬勇继续说道,“在1924年以后,成都修好成灌马路后才渐渐有了汽车出现。”当时成都的汽车不是很多,车速也不是很快,所以当时的警察厅对于行人和车辆都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只是提醒行人要避让道路上的车辆。 到了19世纪30年代中期,随着成都汽车数量的上升,警察厅也颁布了具体的交通规则,明确规定行人和车辆都靠左走。为了让交通规则更好的被告晓于民,“成都还开展了广泛的宣传运动,由中学生上街提醒市民,类似于现在站路口发传单的方式。”姬勇说道。 在成都档案局保存的档案中,在四川颇具影响力的报纸《新新新闻》曾在1938年刊登插画,一位“洋气”女交警劝导行人左走:画面上烫发时髦的女交警穿着高跟靴、手拿交通棒,嘴上哼着“请走左手”的小调。可惜这番“洋气”的女交警形象在当时的成都不可能出现。“这并不是真实场景,而是漫画者假想美化而来的,更多的作用是美女交警宣传意会交规。”姬勇进一步解释道,“画中的女交警借鉴的是德国式军警的样子,从她穿的马裤和靴子上都可以看出来,当时明确规定女性不准烫发,更不要说交通棒上挂着一个中国结了。”当时的女交警远远没有这么时髦,当时的中国女警穿得是灰色制服、及膝黑色长裙,配上一双皮鞋。 在档案馆收藏的1943年《行人车马交通须知》中,“即使放在现在,其中的很多条例也是可以借鉴的。”姬勇说道。在第一部分《行人交通须知》中:“在人行道上从来不得背着广告牌及散发传单”、“人行道上不得从事工作”、“道路上不得作商品展览或公共娱乐聚集观众”等,这些早在70年前的规定仍不过时。 “不仅是对行人,当时的警察厅已经细化交通规则,对车马也有专门的交通规则。”姬勇补充道。在这份《行人车马交通须知》中,涉及《车马交通须知》的达到10条,详细规定了转弯、十字路口、避让行人、夜晚行驶等各种状况。 在一个民国22年(1933年)由四川省会警备司令部出具的布告中更是将限速进行到底:“以后无论公私车,在本市区内各街行驶最快速度不得超过15迈,以防意外,而维人命除分。”换算成常见单位,相当于车辆速度限速为每小时24公里。 “当时成都全部都是外国车。还会对公用、私用汽车信息进行登记,包括车主姓名、车牌、重量,甚至是可以行驶区段。”姬勇透露道。在成都市档案局出具的1949年成都市公私用汽车统计表中,可以看出福特汽车最为受追捧,雪佛莱、已克耳而在其中。和现在成都“字母加数字”构成的五位车牌号不同,当时的成都车牌仅仅由两三位数字构成,重量从半吨到两吨不止。跟现在成都异曲同工的是,当时的成都也有“限行”!登记表中的行驶区段会标明“成嘉”、“成潼”、“成渝”等。 相对于现在行人车辆靠右来说,靠左走的行人和车辆显得很是稀奇少见。其实,早在《古礼》中就写道:“道路男子由右,妇女由左,车从中央。”在古代中国,行人、马匹和车辆一般在通道靠左停留及行进,称为“左迎”。在唐代则规定:“入由左,出由右”,这算是我国首个交通习惯。 对于行人和车辆都靠左走的原因,姬勇也做出了自己的猜测:“众所周知,以英国为代表的英联邦国家一直都是行人靠左行走的。当时成都正值抗日战争爆发以前,是否会参考国外的交通规则?或者这款交通规则就是由留洋归来人士制定的?”这一想法也得到印证,维基百科中解释:19世纪后期清朝末年,南方省份和城市,例如上海、浙江和广东等地,由于受到英国和当时由英国管治的香港影响,左行规则更为普及;而在山东、直隶等北方省份,由于美国等国的影响,大多采用右行规则。 也就是说,当时成都的车辆和行人走左边,是借鉴英国的交通规则影响的,倒也算个“舶来品”。英国至今仍然是靠左行驶。由于人类大多数为右撇子,因此骑士上下马时是用左脚踩马镫,靠道路左侧行走便于上下马。 事情直至1945年,当时的国民政府发布通令:“自本年十月一日起,全国一律改为靠右行走”。原因在1946年2月9日出版的《申报》中课窥一二:“抗战胜利的前夕,在后方诸大城市中,如重庆、昆明、成都、贵阳等地,因为军用汽车云集,运输量激增,均有行车秩序混乱的发生,及肇祸伤人的不幸事件。当时各地,以美军车辆较多,故运输当局感觉美邦人士对于靠左行驶,或不习惯,拟改为靠右行驶,以谋矫正一切弱点。” 车辆“一律靠右”,而对公路上的行人,国民政府最初设想是“行人仍靠左走”,其理由一是民众已有靠左走的习惯,二是政府认为车与人相对进行,则人早望见,易于避让。但后来有人提出意见:车辆靠右,行人靠左,如车与人相对而行,不是用车去撞人?因此此项规定做了调整,规定如有人行道,行人须走人行道,不得走行车道;如无人行道,行人靠边走。1947年,成都档案中记载的交通规则就由1935年的“行人靠左走”变换为“行人靠边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