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让救护车的题外话

已有 455 次阅读2013-1-12 21:01

避让救护车的题外话

201311公安部的123号令正式实施,其中对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做了严厉的扣分处罚,对此人们大多表示认同,支持。

就在新规实施不久,某地冒出救护车假公济私的新闻,某救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吃完饭后,闪着应急灯逆向行驶,这一行为让许多人感到气愤不已。

原本以为无条件避让救护车的行为又引起人们的质疑,对假公济私的救护车是否应该避让,这一个问题着实有些不好回答,针对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被救者冷漠无情的现象,乡下人曾撰文说过见义勇为者在施救之前应该考察一下被救者的人品,排除故意陷害好人的情形后再施救,比如在搀扶倒地的老年人的时候,至少要清楚其是否真的摔倒,是否是碰瓷的诈骗行为,或者应该有媒体的摄像机对准等等。

按照民事行为类推不违法的原理,乡下人以为遇有救护车需要避让的时候,是否可以先停下车,实地到救护车考证一番是否真的有急救病人,如果是真的,马上避让。如果是假公济私的,可以叫救护车排队等候。如果是逆行的,可以先将其拦下考证,停车考证救护车真伪的时间可以不计入抢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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