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了丈夫拒手术致死孕妻的新闻真难受

已有 676 次阅读2007-11-26 22:55


新浪网的有关此事件的“导读”是这样说的:

导读:2007年11月21日,怀孕9个月的女子因呼吸困难在丈夫肖志军陪同下赴医院检查,医生检查发现孕妇及其体内胎儿均面临生命垂危。然而由于其丈夫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最终孕妇及体内胎儿不治身亡。事后肖志军坚持认为责任在院方,而卫生局表示医院已尽责

媒体报道的各方反映:
肖志军:  后悔送妻入院 孕妻死亡是医院方法不对
死者母亲:医院和肖志军都要为此负责
卫生局:  医院在产妇死亡事件中已尽责
肖父:    肖志军与家人关系不好 常有奇怪想法

两条人命在众目睽睽之下消亡,是自私、是贫穷、是僵化的制度、还是医患关系的紧张?
请看有关评论:

一、质问:有哪家医院敢救这个孕妇

  ●家属不签字,医方可拒绝救命吗

  ●到底该谁来决定患者的生命权 

  ●不签字不手术,孕妇之死医院无责吗

  ●有哪家医院敢救这个孕妇

  ●不签字不手术是霸王条款

  ●谁绑住了医院救命的手脚

  二、争辩:丈夫拒签字,立法要救济敢于担当的人

  ●公民生存权高于制度羁绊应成共识

  ●丈夫拒签字致妻死亡敲打着医院制度

  ●丈夫拒签字,立法要救济敢于担当的人

  ●绝不能赋予医院强制治疗权

  ●责任岂能在丈夫拒手术签字中缺失

  ●权利视角解不开拒签致死悲剧

  三、反思:医疗权利不平等下的孕妇死亡事件

  ●孕妇李丽云死于官僚主义

  ●丈夫拒签悲剧中的信任危机

  ●丈夫拒签字背后是被压力扭曲的生活

  ●医疗权利不平等下的孕妇死亡事件

    ●请多关怀肖志军

  四、建议:丈夫拒签字致妻死亡的惨剧如何避免

  ●丈夫拒签悲剧,制度应为生命留扇门

  ●应尽快组建医学伦理委员会

  ●患者的手术权需要制度性保护

  ●英国的婴儿何以保住了生命 

  ●丈夫拒签字致妻死亡的惨剧如何避免

  ●丈夫拒签字悲剧,勿让僵化再害人 



我开始注意这新闻是觉得它有些奇怪。

越看越觉得惊讶,越看越觉得难受!

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

我想了很多,似乎有很多的答案。

但是,我说不出来。

但是,有一个答案是肯定的,就两个字:

悲哀!










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flicker 彩虹炫 | flicker 匿名卡 | 过客(未注册) 2007-11-26 22:55
今天我也看了此新闻,为两条鲜活生命的消失感到气愤,医院和那神经植的丈夫都有责任!我们的法律啊,太不健全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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