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重庆市 2022-1-2 22:45
五宝老腊肉 发表于 2022-1-2 22:45 破产也比山寨强啊 评论图片 |
五宝老腊肉 发表于 2022-1-2 01:03 1/4?简直耸人听闻。请看清楚,是“省直分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纳税人”的个税按照属地纳税原则转划成都市原则,这部分人一般都是驻川央企或者在成都国企员工,纳的税顶天就几十亿。本来这部分税收计入省会税收是全国惯例,只是四川一直没执行罢了,2017年才按属地纳税原则向成都纳税,你觉得这部分人纳的个税能占成都1/4?真是无知者无畏 评论图片 |
Tomoyo 发表于 2022-1-3 11:58 成都那家眼科最好,建议你先去看好了来。。。。是省直分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纳税人移交成都管理。。。原省分局可不是只征收个税,所管理纳税人应该缴纳的税都归他管。。。。 评论图片 |
Tomoyo 发表于 2022-1-3 11:58 不是计入省会,是有由省会收缴,计入省会的只有省会的预算内税收。 评论图片 |
五宝老腊肉 发表于 2022-1-3 19:38 莫开黄腔,问你1/4的依据呢? 评论图片 |
五宝老腊肉 发表于 2022-1-3 19:40 “按属地征收管理原则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 什么是属地征收?这部分人本来就在成都,按理就该向成都市纳税,只是四川一直没执行罢了 评论图片 |
本帖最后由 五宝老腊肉 于 2022-1-3 23:24 编辑
Tomoyo 发表于 2022-1-3 19:53 跟人有毛线关系,是省税务直管的纳税人,都是大企业大单位。。。。。他们只是注册地在成都,其实业务覆盖全省,甚至主要业务本来就不在成都,比如石油天然气开采,比如和成都不沾边的高速公路的经营公司,比如四川那些水电业务。。。。虽然交给成都收缴,但是却不能拿给成都用,显然这是不合理也不公平的,所以要求成都将这些不属于自己贡献的税收务必上解。 评论图片 |
Tomoyo 发表于 2022-1-3 19:53 这个属地,是指税务(工商)注册地。 按“属地”征缴的结果,北京市“贡献”了1.3万亿税收,而他的gdp却只有3万亿,显然按照他的产出量无论如何是不可能产生1.3万亿税收的,当然,北京市也不会无耻的认为并宣传1.3万亿都是他的税收贡献。 评论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