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四川省内江市 2021-6-3 14:12
来自 四川省 2021-6-3 14:14
自贡四线,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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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2021-6-3 15:34
昭通都挨着泸州了,感觉不太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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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4线,攀枝花5线最后,攀枝花怎么也比眉山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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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吸血,看把四川二級城市吸成神馬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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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没有事是有意义的,都是人赋予的。别人都错,你对,苕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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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spxyt813 发表于 2021-5-28 07:45 负面清单出炉 这些评选评奖表彰活动不得举行来源: 新华社 时间: 2021-06-02 20:18 [size=18.200000762939453px]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关于评选评奖活动的负面清单 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建立完善,评选评奖活动日益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表彰奖励的激励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彰显。但是也有少数企业、机构和个人违规开展评选评奖,尤其是借中国******建党百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甚至收费敛财,加重了基层和群众负担,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 为维护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以下评选评奖工作的负面清单: 1.未经批准,不得开展包含“国家”、“中国”、“中华”、“全国”、“亚洲”、“全球”、“世界”以及类似含义字样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以及未冠以上述字样但实质是上述范围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 2.未经批准,不得围绕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评选评奖表彰活动。 3.未经批准,不得借举办峰会、论坛、盛典、节日等活动进行设奖颁奖表彰。 4.不得借党政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名义,开展评选评奖表彰活动。 5.不得以排行榜、功勋谱、名人录等名义开展营利性、商业性评选评奖表彰活动,或在活动中收取及变相收取费用。 6.不得以注册商标为名违规开展评选评奖表彰活动。 7.未经批准,不得联合国(境)外组织举办评选评奖表彰活动。 8.未经批准,不得借评选评奖表彰之机向有关机构及个人颁授勋章、荣誉称号、奖章、纪念章等。 9.不得非法设计制作销售颁发勋章、奖章和纪念章。 10.不得开展其他违法违规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及设计制作颁授勋章、奖章和纪念章。 11.不得对违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对上述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查处,并根据事实、情节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进行监督。举报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表彰奖励专栏举报平台;举报电话:12333。 评论图片 |
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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