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四川省绵阳市 2020-10-21 07:20
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就该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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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一下,现在的不动产产证是整合了之前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所以城镇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政策出来,应该是意味着可以原址重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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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翻新,重建不行,拆了宅基地就归村集体了,因为你毕竟不是村集体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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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了,是使用权,不是宅基地!地归地,地上的东西可以,地皮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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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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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下来,然后你名下的房屋超数,国家就收你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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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皮,可是已经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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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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