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将河南部分高职升格为本科学校和中职学校升格为高职高专”问题,教育部在答复中称与政策导向不符,建议有关学校紧密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强化内涵建设,着力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教育部还表示,暂不支持引导京沪等部属优质高校在河南设立分校、研究生院、特色学院等实体机构,建议河南创新体制机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提升区域内高校办学总体实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明确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或并入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关于河南部分高职升格为本科学校和中职学校升格为高职高专问题,与政策导向不符,建议有关学校紧密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强化内涵建设,着力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对于引导京沪等部属优质高校在河南设立分校、研究生院、特色学院等实体机构的问题,教育部在答复中指出,从我国历史上产生的异地校区办学情况来看,由于异地办校会稀释高校原有优质教育资源品牌,导致学校规范管理呈现效应递减,难以形成与本校一体化的校园育人氛围等,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教发厅〔2017〕12号)中也进一步明确规定,审慎决策建设新校区,原则上不支持、不鼓励跨城市跨省建设新校区。
“故教育部暂不支持关于引导京沪等部属优质高校在河南设立分校、研究生院、特色学院等实体机构,建议河南创新体制机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提升区域内高校办学总体实力。”教育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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