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必须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实现效应叠加。
一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在推进“不敢腐”时,要注重挖掘“不能腐”和“不想腐”的功能,做深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确保严厉惩治、形成震慑这一手段任何时候都不能软、不能丢。
二是扎紧不能腐的笼子。认真落实省税务局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五个一”制度,纠建并举、以案治本。梳理“权力”清单,找准廉政风险点,探索建立风险指标库,运用集中排查、定期排查、动态排查等方式,对税源管理、税务稽查、发票管理、二手房交易、信息化建设等重要岗位和人员开展拉网式风险排查,反向推动制度建立、修订和完善,强化内控机制建设。要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
三是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充分释放身边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效应。召开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专题民主生活会,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要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党性觉悟,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培养现代文明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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