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出台后,立即引起了大众的强烈反馈,为疫情期间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精神支柱。受新冠疫情影响,我省众多民营企业面临着资金流转不通,停产防疫、职工紧缺、供销渠道断裂等问题,在燃眉之际,《措施》的出台,无疑于雪中送炭,既为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提供了政策性支持;另一方面更为国家长期稳定的经济发展夯实基础;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省的就业率,促进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进程。
《措施》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从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案件信息发布等多个纪检监察业务流程入手,明确要依规、依纪、依法,尽全力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快受疫情影响的民营企业在最短的时间恢复正常产销。《措施》明确了7个方面18条举措,坚决打击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滥用权力、利益输送、形式主义、徇私舞弊、涉黑涉恶等腐败问题,势必把政策执行到位,把行动落到实处。在《措施》制定出台过程中,充分听取各行业众多代表企业家的建议,融合了各相关执法监管部门的意见,大大的提高了该措施的可行性、广泛性、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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