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切实落实水源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全面摸底排查,积极整治环境问题,确保全市城镇居民饮水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在用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级水源地达标率87.3%。
一是调查评估水源环境状况。推进沱江对口滩、老母岩,隆昌古宇湖等全市53个在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及时审核完善保护区边界矢量数据,实现水源管理信息化、专网化。目前,已完成沱江对口滩、长葫水库、濛溪河头滩坝3个市级饮用水源调查评估,力争4月底前完成县级饮用水源调查评估,5月底前完成45个乡镇级饮用水源调查评估。
二是推进水源环境问题整治。压紧压实县(市、区)政府水源保护主体责任,加大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整治力度,对整治进度实施月调度,确保我市5个乡镇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到位。目前,资中县球溪镇、马鞍镇、孟塘镇、公民镇4个乡镇水源地已达Ⅲ类,发轮镇水源地达到整治序时进度。
三是常态化排查环境隐患。以东兴区椑木镇、威远县连界镇水源地等15个“千吨万人”水源地为重点,发挥好市县环保监督检查、乡镇环保站(所)现场巡查、“12369”电话举报等作用,实行定期(专项、季节、节假日等隐患检查)或不定期(日常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健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确保水源环境隐患发现及时、整治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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