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内江市大力筑建医疗污水处置防线,保障全市水环境安全,有效杜绝医疗污水处置不当引发次生环境污染问题。
加强污水去向摸排。对全市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情况及污水去向进行全面排查。协调污水处理厂对未连接市政管网的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污水的集中转运;指导黄荆沟镇卫生院等5家医疗机构按医疗污水预处理标准修建污水处理设施;督促资中县铁佛镇卫生院等11家加强医疗污水前端消毒或转运至MBBR、CASS等其他工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达标排放。目前,全市170家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污水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
加强污水处置指导。加强与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医疗污水处置监管合力,实现医疗污水收集、消毒、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督。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统一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杀菌消毒标准,确保消毒接触池余氯量大于6.5mg/L(以游离氯计),粪大肠菌群数等各项指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加强水质监测预警。依托9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委派专人对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控,对自动监测数据进行研判分析。以沱江对口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天宫堂水电站等重要断面为监测重点,将手工监测频次增加到3天1次。新增余氯、生物毒性2项监测指标,检测国家规定饮用水源地水质指标增加至63项。截至目前,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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