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禁养区域上做好“加减法”。对应纳入禁养区范围而未纳入的进行调整,将东兴区郭北镇等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纳入禁养区范围;对照21种不予纳入禁养区范围的典型情形,将隆昌市锁石桥水库等已取缔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威远严陵等工业园区、东兴区长江森林公园等区域移出禁养区范围;对城镇居民区等集中区域,仅保留城镇建成区、镇政府所在地为禁养区范围。截至目前,畜禽养殖禁养区个数由246个减少为168个,禁养区面积由1143平方公里调整为699平方公里。
(2)在环评审批上抓好“放管服”。对年出栏量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实施告知性承诺制,环评办理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缩减为12个工作日;对年出栏量5000头以下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实行登记表网络备案制度,企业在网上即可办理环评手续。2020年以来,全市备案生猪养殖登记表项目25个。同时,加强环境信用管理和日常环境监管,对环境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督促环保警示和环保不良企业整改,并引导企业做好环境信用修复工作;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环境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进行守信激励,抄送发改委等部门进行联合激励,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3)在排污许可上实行“齐步走”。建立核发排污许可证绿色通道,对无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养殖小区及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以下生猪养殖场、养殖小区统一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制度。准予生猪屠宰、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生猪养殖边审核发证、边生产经营,其排污许可申请时限分别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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