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6)

收藏( 0 )

分享

点赞(0)

举报

0 6 4222 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2020-2-24 09:53 | 只看该作者

患者苟某,37岁女性,常住顺庆区人民南路,现住嘉陵区木老和尚沟村。

1月21日,患者一家4人从顺庆区人民南路回嘉陵区木老和尚沟村老家。

1月21日—24日未外出。

1月25日,患者与丈夫搭乘朋友蒲某私家车到木老派出所办事,后又与丈夫、丈夫朋友毛某(确诊病例)搭乘朋友蒲某私家车到市中心医院陪同丈夫体检后回家(除毛某外均佩戴口罩)。

1月26日,患者与丈夫自驾去嘉陵区疾控中心接种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后回家(均佩戴口罩)。

1月27日,患者与丈夫自驾去市中心医院美容科就诊后回家(均佩戴口罩)。

1月28—29日未外出。

1月30日上午未外出,下午患者与丈夫自驾去嘉陵区木老政府后,由救护车送至嘉陵区一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

1月31—2月8日,患者与丈夫在嘉陵区一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156号)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的规定,“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因此,苟某与丈夫的医学观察期限应自1月26日至2月8日止。)

2月9日,患者与丈夫在体检无异常后解除隔离,由救护车送至木老政府后自驾回家。

2月10日,患者与丈夫自驾陪同公公张某去市中心医院就诊后回家(均佩戴口罩)。

2月11日—12日未出门。

2月13日上午未外出,下午患者与丈夫自驾陪同女儿张某某去市中心医院就诊后回家(均佩戴口罩)。

2月14日—2月16日未出门。

2月17日,患者与丈夫自驾去嘉陵区疾控中心取发票后回家(均佩戴口罩)。

2月18日未外出。

2月19日,患者与丈夫自驾去嘉陵区都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样后回家(均佩戴口罩)。

2月20日上午,患者与丈夫陪同儿子张某去木老卫生院就诊后,由救护车送至嘉陵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图片评论×

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相关推荐

    • 1
    • 2
    • 3
    全部评论
    • 水军9号

      来自 四川省自贡市 2020-2-24 09:58

      顶 (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江涛

      来自 四川省 2020-2-24 10:37

      顶 (0)
      水军9号 发表于 2020-2-24 09:58
      啥子鬼,潜伏期越来越长。治愈出院又复发,这是无法治愈还是啥子

      按照专家说法治愈后有了抗体半年内不会再受感染,专家又说现在是流感流行季节,新肺病人与流感病人特征相似,通过核酸试纸和影像都很难分清, 出院后又复发到底是患了流感还是旧病复发?如果真的是新肺复发那治愈后献的血浆不是带活性病毒反而害了人?

      评论图片

    • 水军9号

      来自 四川省自贡市 2020-2-24 10:50

      顶 (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Monsters

      来自 四川省南充市 2020-2-24 10:58

      顶 (0)
      疫苗!疫苗!疫苗!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评论图片

    • 独孤郁

      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2020-2-24 18:46

      顶 (0)
      25天潜伏期

      评论图片

    • 洪英雄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2020-2-24 20:04

      顶 (0)

      评论图片

    主题

    2758

    交子

    13598

    粉丝

    36

    发消息

    生日:

    暂未填写

    所在地:

    暂未填写

    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蜀ICP备12028253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072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 2305117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川网文(2012)0025-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