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四川省 2021-1-4 10:58
通告 一、自2021年1月15日起,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在市城区(含船山区、遂宁经开区、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建成区所有道路上行驶、营运。对违法上路行驶、营运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公安、交通运输、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1月4日撤回市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行政许可。自2021年1月5日至1月14日,市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按户籍所在地在指定回收点办理交车手续: 船山区:遂宁市船山区荣兴街42号旁的凯旋城项目工地,联系人:刘平,联系电话:13568728766 经开区:遂宁市经开区玉龙路1号大雁电子厂,联系人:银瑞虎,联系电话:13219209777 河东区:河东新区圣泉路216号对面(非机动车停车场),联系人:庞红,联系电话:19961053050 高新区:遂宁高新区春晓路远程物流园东1门,联系人:黄文文,联系电话:15882501828 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所涉人员的车辆在河东新区回收点办理交车手续 安居区所涉人员的车辆在遂宁高新区回收点办理交车手续 对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上交车辆及相关牌证的1318辆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给予补偿14000元/辆,车辆残值按不超过500元/辆回收。在2021年1月14日18:00前办结车辆注销登记、上交车辆及相关牌证的,一次性给予交车奖励2000元/辆。2021年1月14日18:00后办理注销登记并交车的,不再给予一次性交车奖励。对市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从业人员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帮扶。 评论图片 |
指定回收点: 评论图片 |
黑大汉708128 发表于 2021-1-4 11:03 通告 评论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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