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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9928 来自 四川省绵阳市 2019-5-23 17:53 | 只看该作者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4个省(区、市)、80个市(州)、120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其中四川入围18项。

其中,眉山市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大获得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5000亩,成为四川省唯一获得这项指标奖励的城市。

据了解,这5000亩用地计划指标,将优先用于基础设施、社会民生和新兴产业等建设中,用于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

近年来,眉山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创新工业用地模式,在全省率先实现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用地。

完善闲置低效工业用地清理处置机制,招商、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通过合作、租赁、出让等方式,引导企业招商,盘活闲置低效用地。

创新以税控地模式。建立税务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动机制,对亩均投资200万元、销售收入300万元、税收15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低限收取土地使用税,低于上述指标的按高限收取土地使用税,引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十二五”期间,全市地均产出强度由94.27万元/公顷提高到134.74万元/公顷,增长42.9%。

创新土地空间利用模式。高度重视城市发展建设的空间开发利用,在规划、土地出让和开发监管中,加大地下空间开发和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强制指标约束力度。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实施厂房改造加层、有效利用地下空间。

创新约束激励模式。严把招商引资合同审查、入驻审核、规划设计、用地预审、实施督查、竣工验收和供后监管关,确保严格按照招商引资合同约定实施规划建设;出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政府奖励制度,落实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效性评价好的城镇、园区等的专项资金补助政策。 (记者 寇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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