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认为“法不容情”,有的人认为法与情并非水火不容。众所周知,这一话题始终位于法律争议榜热搜前十,居高不下。每每“人情案”的出现,网上总有人们争议不休。虽说如今已是法治社会,但“国法”之外,亦有“人情”。法律总有滞后性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应该守好道德的底线,在补充条款出台之前,补充好自身“正能量”。
在纪检监察机关严惩腐败的大环境下,首先要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明白人情不会成为法律的空子,哪怕是群众的一针一线这种蝇头小利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做到不敢腐;再坚决封锁所谓的“绿色通道”,让其不能腐;最后利用好神奇的橡皮擦—思想教育,将腐败直接从人们的脑海中彻底抹去,达到真正不想腐的目的。
反腐要分两头抓,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有获益的自然就有付出的。不仅要在政府部门做好宣讲教育,将纪法的威慑性提到眼前,以免那些存有侥幸心理的人们总以为党纪法规是遥不可及的,总抱着“不可能那么凑巧查到我身上”、“我这才多少钱,多大官,查也是查那些大官”的心理;也要让企业明白如果不走正道,“绿色通道”有可能也会转化为“红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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