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督促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足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为全省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十八条措施的出台,聚焦了民营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积极有力回应了民营企业的发展诉求。在措施的制定中,纪检监察机关不仅在坚持于纪于法有据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升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也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通过不断把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激活市场活力,助力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用好监督执纪的“高压线”。政商交往,必须要坚守“清”这个原则底线,没有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公平公正、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就无从谈起。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立足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紧盯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上,须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以强有力的问责压实责任,查处曝光相关案例,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当好企业发展的“监督员”。党员干部与企业交往既要“清”也要“亲”,关键要找准定位,增强服务意识。然而,当前个别党员干部面对企业,服务意识淡漠,对企业摆出“冷面孔”,该办的事不办,该管的事不管,推诿扯皮,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困扰。针对这些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严厉惩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督促政府和领导干部当好“服务员”,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拧紧政商交往的“安全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关键是从根本上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政商交往中的廉政风险点,特别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营造公平清爽的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在哪里,服务保障的措施就应当跟进到哪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上精准发力、持续发力,为打赢疫后重振民生保卫战和经济发展战、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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