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这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是举国上下的大事。当前全国各地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工作,这也是推动脱贫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确保脱贫攻坚成色足、可持续,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巡视巡察工作是一项业务巡视,更是一项政治巡视,彰显了党的政治性和权威性,担负着“两个维护”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调“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脱帽”。围绕脱贫攻坚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加强重点监督、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偏差,可以进一步统一全党上下思想和行动,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巡视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巡视巡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穿始终,明白老百姓关注什么、重视什么,痛恨什么、反感什么,巡视巡察的重点就应该放在这些方面。党的十八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脱贫攻坚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仍然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也存在着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这些都严重制约着脱贫攻坚有效推进。做好巡视巡察工作,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关键问题,就能很好地保障脱贫政策有效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健康发展、贫困群众真正脱贫,从而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群众基础。
落实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工作,要立足监督职责,紧盯党委主体责任、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稳定性、“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及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强化重点监督、全程监督,切实把监督抓到底、抓到位,确保脱贫工作务实、扎实、真实,为决战决胜全面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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