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五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已经形成,且成效显著。今年,要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苦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还有一场硬仗。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那么就“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就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剩下的8个月时间,更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解决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确保脱贫攻坚取得胜利。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开展精准监督,为决战决胜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找准监督着力点,做到有的放矢。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的主体,首要的是找准监督目标。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更要牢牢把握责任落实的主体、问题整改的主体,找准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关键岗位,在抓好日常监督、全程监督的同时,做到监督的精准化。尤其是要聚焦严查“四不摘”政策的落地落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脱贫不返贫,实现真脱贫。
找好监督新方式,做到事半功倍。脱贫攻坚难度大、任务重,纪检监察机关要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同样不能有丝毫懈怠。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从“资料库”里抽身出来,一方面大力提高群众监督的参与度,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另一方面依托“互联网+”等监督平台,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质量和监督效率。
今年,是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年,收官的号角已经响彻神州大地。这场战役承载了千万群众的期望,承载了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梦想,只有胜利,没有退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清醒认清当前形势,在抓疫情防控监督的同时,紧抓抓脱贫攻坚监督不放松。越是紧要关头,越是要迎难而上,进一步做深做实脱贫攻坚监督工作,以优良作风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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