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习主席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3月2日,习主席在北京考察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时强调,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风险挑战。如何正确理解生物安全的内涵与外延,如何准确把握生物安全和国家安全之间的关系,在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国防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教授朱康有和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安全政策专业委员会高级研究员温元麟。
息息相关
并不遥远的话题
记者:对普通人而言,生物安全这一概念似乎比较陌生也比较遥远。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引发各界对生物安全的高度关注。如何理解生物安全的内涵与外延?
朱康有:生物安全其实离普通人并不遥远。无论是疯牛病、埃博拉病毒,还是非典、禽流感、非洲猪瘟,相信许多人都记忆犹新。在人类历史上,多次发生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瘟疫,以及20世纪战争中出现的细菌战,都与生物安全有关。现在,我们一般讲的生物安全,与20世纪人类改造世界的巨大技术能力,尤其是生物技术开发造成的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威胁紧密关联。
目前,国际上关于生物安全并无统一定义。我们从其名称上不难推断,生物安全涉及具有生命活力的物体——包含动物、植物、微生物所属各种类,它们都有一定生存和繁殖能力、具备遗传与变异特征。经过自然界的长期演化,各种生物之间尽管存在“适者生存”的竞争法则,但总体上共存共处,在地球上形成了一个具有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大系统。一旦某种生物的发展遭受自然或人为的“扰动”而不能很快恢复其本来的平衡状态,就可能对其他物种构成威胁。生物安全,简单地说,就是生物体对人体及生态系统是否安全,有时特指生物体经过基因工程改造后对人体及生态系统是否安全。
温元麟:在普通人看来,生物安全更像一个学术概念,但实际上,生物安全无处不在,与每个人的生存与发展都密切相关。例如此次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上许多人的影响都是巨大的。
生物安全可从狭义和广义来理解。狭义的生物安全是指防范现代生物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即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风险。广义的生物安全则包括重大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外来生物入侵、生物遗传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的流失、实验室生物安全、微生物耐药性、生物恐怖袭击、生物武器威胁等等。
风险巨大
攸关全局的安全
记者: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如何认识生物安全在总体国家安全中的地位?
温元麟:生物安全在总体国家安全中的重要地位,至少由以下3个方面的因素决定。
一是由生物安全的特性决定。它几乎涉及所有与生物体、生物制品关联的实践领域。在社会管理层面,生物安全涉及部门众多,影响广泛。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许多传统的生物安全问题依然存在,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波及面更广、传播速度更快、危害性更大。此外,基因组学、基因编辑、合成生物技术等的误用、滥用或者疏忽,都可能给社会带来诸多复杂的新型生物风险。
二是由生物安全的重大风险决定。近年来,由生物安全引发的各类风险已渗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对国家核心利益产生重大影响。从全球范围看,生物安全形势呈现负面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伤亡人数多、经济损失大、防控难度大的特点。一个国家如果出现生物安全问题,将会严重影响其公民健康、社会秩序、经济运行、国家安全和政局稳定。
三是由目标任务决定。生物安全的社会治理旨在弱化或消除生物风险,重在维护总体国家安全。加强生物安全治理,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国防安全。
朱康有:2003年以来暴发的多起重大疫情,引发人们对我国生物安全的思考和关注。“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这些重要表述,体现了国家意志和顶层设计。
在总体国家安全框架中,生物安全既涉及外部安全又涉及内部安全,既有传统安全因素又有非传统安全因素,既关联自身安全又关联共同安全,且关乎人类命运共同体“普遍安全”的构建。我国是一个有着14亿人口的大国,生物安全与人民生命健康紧密相连,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迫在眉睫
良法之治的体系
记者:从非典、禽流感到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突发重大疫情多次对我国的公共卫生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如何看待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
朱康有:社会在不断发展,安全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拓展。此前,我国相关领域的一些管理办法,还存在管理内容不够全面、管理权限不清等问题。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多项制定生物安全立法的议案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因此,制定一部具有基础性、系统性、综合性和统领性的生物安全法十分必要,应通过立法确立生物安全领域的基础性制度原则,突出风险防范,用法律武器保卫国家生物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据悉,生物安全法草案已于2019年10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我们企望这部法律尽早出台实施、发挥效用。
温元麟:法治和制度保障是维护生物安全的两把“利剑”。为此,亟须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建立并完善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尽快出台生物安全法,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对生物风险监测与评估、预警与控制、信息上传与发布、技术培训与宣传、防灾与减灾等方面都进行明确规范。唯有如此,才能让生物安全工作全面有法可依。
在制度建设方面,除了必要的、全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外,应加强对生物安全风险评估、调查、监测、预警的标准研发,形成系统、完备的生物安全标准体系等;加强生物安全风险的综合社会治理,在党的领导下充分调动一切积极有效的社会治理力量,明确各方面责任,体现生物安全风险社会治理的综合性、全面性、预防性和可操作性,构建严密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出现重大生物安全危机时,能够迅速、及时、有效应对;培养一支稳定的、具备较强专业知识和能力的生物安全研究与管理队伍,适应生物安全治理的要求。
命运与共
携手全球的事业
记者:当前,生物安全在全球安全治理中的地位愈加凸显,各国在享受生物技术发展红利的同时,也面临着生物技术误用和滥用、生物恐怖主义等严峻挑战。我国应如何深化生物安全国际合作,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朱康有:你提出的这一人类面临的两难困境,其实是技术“双刃剑”效应的反映。近年来,一些科学家“踩红线”的研究活动屡见不鲜,引起国际安全专家和舆论的担忧。
生物安全跨越地区和国别的界限,已成为关涉全人类福祉的紧迫问题。2020年3月,习主席在致法国总统马克龙的慰问电中提出打造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倡议。这一倡议表达了携手国际社会,齐心协力,团结应对,联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主张。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定期与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组织以及中国港澳台地区及时、主动通报疫情信息和防控举措,所采取的合作、透明、负责任的态度有目共睹。对其他国家和地区遭受的疫情和困难,我国政府和人民感同身受,在全力抗击本国疫情的同时,克服自身困难,向有需要的国家和地区提供了多种形式、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这种有担当、负责任的态度,是携手打造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生动实践,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温元麟:公共卫生安全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各国携手应对。疫情让人们再次认识到,这是一个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相互交织的时代,也是一个局部问题和全球问题彼此转化的时代,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一直以来,中国积极致力于加强全球生物安全治理,正稳步推进国家生物安全立法进程,在生物安全领域以良法保障善治。
当前,应加强疫情防控科研攻关的国际合作。新冠肺炎疫情在多个国家出现,作为负责任大国,加强同世界卫生组织沟通交流,加强同有关国家的科研合作,为推动打造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贡献智慧和力量,中国责无旁贷。
全民关切
正当其时的教育
记者:对于加强全民生物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生物安全知识,使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充分认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和现实性,有哪些好的建议?
温元麟: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活动主题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目前,新冠肺炎疫情是全球关注的焦点,开展生物安全教育正当其时。生物安全教育是全社会的事,我们应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积极鼓励全社会参与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形成全党、全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应把加强全民生物安全宣传教育纳入贯彻落实防范重大风险的工作部署之中,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议事日程。
另外,可针对不同受众编写一系列培训材料和科普读物,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大中小学课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场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生物安全的知识。
朱康有: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攸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当前,全球疫情快速蔓延,加强全民生物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生物安全知识十分必要,也十分重要。以前,很多人或许觉得生物安全离我们很遥远,认为是科学家的事情,然而,看不见、摸不着的新冠病毒给许多人上了一课。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喝白酒可预防新冠肺炎”等谣言都曾有过一定范围的传播。为什么会这样?缺失生物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是一个重要原因。建议将生物安全知识纳入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建立多元分层的生物安全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学习培训,以提高应对生物安全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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