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8号)
按照分区分级管控原则,为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居民健康码”管理,从即日起,居民进出小区(村)实行验证“居民健康码”或凭出入证通行。取消“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规定。
二、所有境外国家(地区)来(返)船人员,到船第一时间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登记,并按规定接受集中隔离观察14天管理和服务;宾馆、酒店、出租房经营业主必须落实好防控主体责任,如实登记入住人员旅居史等相关信息,并主动报告所在社区(村)。凡不及时报告、故意隐瞒或拒绝接受管理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在确保达到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全面开放各类批发零售、物流、金融、楼盘销售、房产中介、理发、家政、家电维修、人像摄影、洗染等服务业场所。
有序开放餐饮服务,降低餐位密度,间距不低于1米。不得承办集体性聚餐和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有序开放露天景区、公园,严格控制人流量,不得举办聚集性文化体育活动。
暂缓开放影院、网吧、KTV、茶楼、棋牌室、洗浴足浴等密闭性休闲娱乐场所。
各类经营主体必须履行防疫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立即停工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继续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大居民要切实提高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多通风,坚持外出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共同筑牢联防联控防线。
遂宁市船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