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船山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有序恢复市际、县际、农村客运班线和码头渡口运营,严格执行一班次一消毒、非空调车(船)开窗通风、上车(船)前体温检测等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二、除高速公路出入口和省界道路外,取消区内国省县乡交通道路防疫“卡口”。划小单元设置通村道路检疫和宣传点,确保复工复产复耕通行畅通。
三、严格社区、村组、小区封闭管理,实行本社区、村组、小区人员凭证出入,严控外来人员进入。
四、持有广东、浙江、重庆及省内健康证明且在到达船山区后无异常症状的人员,不再进行隔离。
五、所有城乡居民需自觉减少外出活动,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外出活动时应做好自我防护,自觉佩戴口罩,保持与他人的距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遂宁市船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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