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重庆超越物业管理公司遂宁分公司
拒不落实防控工作有关情况的
通 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遂宁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查组对船山区范围物业服务小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督查。2020年2月13日,督查组对重庆超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下称重庆超越公司)管理的船山区三清街金碧文化小区开展检查,发现重庆超越公司在小区管理中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未落实《遂宁市船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5号)关于“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防控管理,设置门岗检查点,内部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进出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的规定,小区未配备体温测量设备,人员未实行凭证件进出和实行体温测量,疫情防控安全漏洞较大;二是未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市物业小区实施封闭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小区出入口应配备红外体温测试仪,对进出小区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进出人员车辆登记簿、体温测量登记簿、小区应急处置方案、病毒消杀记录、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消耗登记簿等台账”的规定。重庆超越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在现场态度粗暴,不配合督查组检查,拒绝提供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公共区域消毒台账或记录等资料,严重阻碍督促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2月14日上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城管执法局、船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及新闻媒体代表再次督查,发现该小区前述问题仍未整改。
鉴于以上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出如下处理:一是于2020年2月14日约谈了重庆超越公司负责人;二是将重庆超越公司纳入信用信息不良记录;三是责成重庆超越公司对员工王某作出严肃处理;四是自2020年2月15日起两年内,依法限制重庆超越公司参与遂宁市所属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和比选活动。五是王某及重庆超越公司负责人,拒不执行船山区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建议船山区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及时依法查处。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希望全市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深刻汲取教训,真正警醒起来,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履行物管小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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