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权力”具有相对性,相对大权力而言它小,但对百姓来说却很大,它是实实在在的关系到百姓日常生活的权力,与百姓的切身权益密切相关,它不是小事,可以说是天大的事也不为过。群众利益无小事,“微权力”虽小却起到大作用,它是权力的小分支,是大权力的延伸,对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破解基层微权力监管难题,必须要用“明规矩”破“潜规则”,给微权力套上“紧箍咒”。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推动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方面,要让群众了解村级权力范围,破除村干部什么都能管、村干部什么都能干的思想,明确权力监督范围及方式,对村内事务处理方法、程序、流程进行界定。另一方面,要将村级权力运行放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懒政推脱,为官不为”现象。村干部徇私,多是“暗箱操作”,而村务信息公开的不及时、不彻底是村级腐败发生的“温床”。在微权力清单实施过程中,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村务公开栏、LED显示屏、村干部入户宣传、微信公众号等构建多样化宣传平台,多种途径,全方位宣传,使微权力清单家喻户晓,让群众充分参与微权力监督,将权力晒透,不留死角。
“微权力”的规范,不仅仅为了用制度约束人,更重要的是用制度保护人。要强化大监管,对各村“微权力”实际行使过程和结果实现全程、实时、多方监控,使权力行使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尤其是对不符合程序与流程的权力行使行为,要抓早抓小,确保能够及时进行预警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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