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江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部署,11月4-7日,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与委基层妇幼健康科、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起,相互配合、分工协作,依法抽查了12家妇幼保健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出具情况。
根据《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内江市支队在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的配合下,监督执法人员依法现场抽查了12家妇幼保健机构,重点核查了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妇幼保健机构能够依法依规执业,少数妇幼保健机构存在未取得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擅自开展助产、接生人员未经亲自核查签署了有关医学证明文件等问题。监督执法人员与被查机构的医护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和指导,要求被查机构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下达下达了12份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责成所在县(市、区)大队择期复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市支队依法依规进行了立案查处。
监督执法人员与有关专家一起,监督抽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出具情况,现场宣讲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文件要求,制作执法文书指导被查机构立行立改,保证整改落实到位;依法立案查处了违法行为,震慑了不法分子,切实增强了母婴保健机构和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确保从源头上消除漏洞隐患、强化风险防控,促进有序建立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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