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中办下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从政治高度认识破除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重要性,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伤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本质上是政治问题。作为纪检干部,必须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来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 一要强化督查,压实责任。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现象非常反感,要认真加以解决。要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执纪审查中,排查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传导压力,不断夯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将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与干部约谈、纪律审查有机结合,与巡视巡察、民生监督融会贯通,不遮丑护短,举一反三,列出问题清单,做到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落实不到位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要严肃问责,利剑高悬。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纪检监察机关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持把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聚焦病灶,对症下药,对部分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敷衍塞责、懒政怠政,被动应付、效率低下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确保扶贫工作推进到哪一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就跟进到哪一步,坚决打通落实扶贫政策“最后一公里”。 三要通报曝光,形成震慑。通报既是督促责任落实的“警示牌”,也是一种“案例教学”。要积极推动以案促改,从典型案例中发现制度漏洞和作风建设盲点,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推动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积极整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切实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