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雨林中的一只蝴蝶扇动翅膀,引起的连锁反映,最终可能会在几个月后在密西西比河畔掀起一场风暴。美国气象学家洛伦兹把这种现象戏称为“蝴蝶效应”。近年来,信息灵通、触角敏锐的网络媒体在反腐败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蝴蝶效应”不断在网络反腐领域呈现。许多腐败案件都是首先由网络媒体揭露出来,并最终受到党政部门查处。即使由网络媒体揭发的腐败案件一时没有被查处,也会使腐败者声誉大跌,政治生命受到影响,同时对潜在的腐败官员产生震慑作用。在第四届全球反腐败论坛上,一些国家的代表和专家就建议将互联网作为一种控制和预防犯罪的工具。
由少数网民发起的反腐行动之所以会在社会上产生“蝴蝶效应”,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在社会文化层面,像互联网这样的新媒体,有可能为个人和群体提供更好的自我表达机会。因特网非常适合信息时代的公民社会,普通民众可以通过网络表达自己对政府及其相关人员的看法。另一方面,网络媒体具备了监督功能。独立于被监督对象,是监督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特性,媒体可以承担起由社会和公众所赋予的责任,在代表、反映、支持、维护与强化民意方面发挥自身的功能,履行对政府实施监督的社会责任。与传统媒体监督相比,网络监督具有快速、便捷、廉价、有效的特点,是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重要构成部分。网络监督不但鼓励正直的人们揭发腐败,还能够更好地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安全系数较高,在技术上可以做到不见面、不留笔迹也能够监督到位,为公民积极参与监督活动提供了保障。
同时,网络监督对于被监督者的威慑力和影响力是巨大的。网络传播的“蝴蝶效应”,可以使被监督者的行为立即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而正常的司法程序通常会有迟滞现象。据《人民日报》与人民网2009年1月初的民调显示:当被问到“你是否关注网络监督”时,参与调查的网民中有87.9%选择“非常关注”,仅有2.8%的网友表示“不关注”。当被问到“当你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是否会选择网络曝光”,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揭发社会不公”。在对网络监督的必要性的判断上,有50.6%的网友认为“非常必要,是对传统舆论监督的有力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