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九号九号 于 2010-6-3 15:35 编辑
我是眉山人。今年亲历的一次买房经历让我再次感受到弱势群体的悲伤与无奈!
以前曾用商贷买过一次单位房,因那时还未实行信用政策,银行也是同意的,每月工资到账后再自动转账扣款。可是,工资到账日总比银行约定扣款日晚那么几天,因此每月都有几分至几毛钱的违约金,自己不在乎,银行也乐意。好景不长,中途开始实行信用政策,没人告知我们这样还款会有何后果,以前的还款方式照旧进行。等到开始知道有信用政策这回事时,已造成了近十次逾期还款记录。
去年把余款还清了,今年准备再换一套房子。心里总担心以前的违约记录影响新房的按揭审批,故在看房时就向开发商咨询了相关政策,并如实告诉了我的情况。等到排号时,售楼部经理(我准备购买的是眉山城南新城的楼盘)开诉我,向银行咨询过了,我这种情况是可以搞公积金按揭的,只是要写个情况证明之类的材料。交排号费时,是他们的老总亲自来收的钱,在交钱时,我还向老总确认了,并要求在签购房合同时,要增注一条:万一公积金按揭没有被银行审批通过,必须全额退还首付款。老总欣然同意了,我交了三万的排号费,心里甭提多高兴了,这下终于又可以买房了!而且还不用承担按揭批不下来的责任。我和爱人都开心了好多天哩!周末,我和爱人又到售楼部看了下自己准备选购的房子,并在工地上了解到民工两月前的工资才领到。
终于等到开盘了。5月26日,我再次来到城南新城售楼部,选好了房子,准备签认购合同时,我提出来,需增注一条:如果按揭没办下来,得全额退还首付款。他们的老总不同意了,让我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并许诺将我选好的房子暂时留下,等再次咨询属实了,我再签认购合同,但合同条款不得增改。当时看房的人不少,我隐隐感到了不妙。第二天,售楼部回话了,不能办理公积金按揭,连商贷也不行,让我择日去退排号费。
一种被耍的悲伤与无奈涌上我的心头,我终于下了决心,再也不买房了,不当房奴了!黑心的开发商们,滚蛋吧! |